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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财政局:“三举措”提高生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水平

时间 : 2023-08-11 12:22: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以来,博白县财政局深入实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等政策,多措并举推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有效保障城乡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救助,提高补助标准。按照“四不摘”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城乡低保“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A、B、C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将每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5元/月。截至6月底,已补发提标补助资金44.54万元,惠及34427户次、89073人次。

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测,提高管理水平。联合民政、医保、残联、卫健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采取不定期对比监测就医数据、核实医疗救助情况等方式,全面加强资金使用监测,确保应享尽享,做到不漏一人。广泛推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发放直达个人账户。截至6月底,发放困难救助补助资金25588.75万元,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138764人(次)。

三是开展政企协作探索,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引入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解决县医疗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足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力配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就医时直接报销,并与第三方经办服务按月结算。2023年,共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8999.28万元,同比增长37.62%;截至6月底,已支出3000.9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医疗患者93073人次。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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