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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地和户口所在地按照省份、城市、县、乡的顺序填写。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
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二、籍贯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籍贯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因此籍贯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三、找法网提醒您,户口本上的首页,有一栏是户口登记地址,一般情况下,该栏就是户口所在地。
1.户口所在地若是发生变更,则户口本的相关位置会有记录。
2.户口本的首页上有户口常住地地址户口本上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盖章派出所名字更改,可以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任意派出所查询“户口所在地”。
相关的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