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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表示“想在昆明开一家民宿(网约房),想咨询其划分标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进行回复表示,民宿经营需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许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及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以上证照齐全便可以经营。
回复表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经营满一年以上、自愿申报评定等级的民宿企业,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进行等级评定,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此外,从事网约房经营的,按照《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应当将经营者身份信息和房源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网约房经营者应当登记核验入住人员有效身份信息、入住时间、退房时间等信息,并实时向公安机关报送,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同时,网约房经营者应该安装使用“云南治安实名信息登记”微信小程序,如实录入经营者相关信息、房源信息、床位信息、入住人员有效身份信息、入住时间、退房时间等信息。 从事旅馆业经营的,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材料,以及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张勇)